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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案例说事儿:小区会所竟变肉菜集贸市场

义乌房产信息正文

来源:网络收集          发布时间:2007-9-20 8:09:22

物权法案例说事儿:小区会所竟变肉菜集贸市场

  共有权类

  开发商擅自改建会所

  关键词:违反购房规划

  事件:淘宝华庭瞒着业主改建会所

  今年年1月,淘金路淘宝华庭的李先生等人向广州市建委投诉表示:该楼盘开发商瞒着所有业主,已经偷偷准备将小区的会所改建成肉菜市场,并且还在小区空中花园的地方加设过街人行天桥。小区的业主开始走上上访的路。

  李先生他们表示,开发商在卖楼的时候承诺,在宣传单张上也有写明:小区门口的二楼几千平方米将是空中花园,包括了会所、银行、证券服务等供业主休闲的功能。但交楼这么久后,空中花园也只是有一百多平方米的会所,其余都是空置,只铺了些水管之类的东西。没想到最终不仅没有享受到应该有的舒适,还将有吵闹的肉菜市场在自己家旁,甚至还有过街人行天桥伸入到空中花园。这对业主的生活环境将造成很大的影响。目前,该建设项目已经停止,但不知是否会死灰复燃,再次侵害他们的权益。

  律师点评

  广州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春武律师指出,按照《物权法》共有权部分的“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做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淘宝华庭如果要改变小区会所为肉菜市场、加建人行天桥,这些都涉及到业主共有的面积部分,所以要经过2/3以上业主同意才能实施,开发商不能够暗渡陈仓。另外,业主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购房的时候应该将开发商口头的承诺尽量在合同上予以注明,如果没法将规划图纸附到合同上,至少要将规划图纸号写到合同上,这样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就算没有在合同上注明,但保留有相关宣传册也能有同等的效力。

  租赁类

  物品被占1年内可使请求权

  关键词:家私家电被侵占

  事件:租户搬出时把电器带走

  在海珠区祈乐苑某住户将房子租给一个女孩子后,当时收了两个月的押金。但是在租户搬走的时候,没有进行配配置家私家电是否仍齐全的细致检查,等到租客走后,才发现原先配置的小风扇被她带走了。房东于是用手机联系的方式再找这个女孩子,却发现她玩“失踪”了!短信不回、电话不接。

  另外,在“包租人'手上租下某宿舍的小陈,发现居住的房子楼上漏水,致使自己房屋书柜上的书被湿透了。与楼上住户理论,住户却要求房东出面解决。但小陈从未见过房东,唯一接洽过的“包租人”又不肯出面解决问题。让她觉得很是苦恼。

  律师点评

  尹春武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的“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一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失”。

  因此,住户的东西被租客拿走的,应该在发生一年内进行追回。比如有房东家里的红木凳子被租户约满时拿走,或者是被拿出去卖了换钱等的。房东有权在发生的一年内,要求租户进行返还原物,否则就要对方进行赔偿。

  另外,“占有的财产被侵夺,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并赔偿损失。”根据《物权法》,如果当租房者遇到一些需要打官司的事情,可以离开“包租公”、“包租婆”,自己搞定。


 来源:南通房产超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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